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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瑜伽师地论》提要(一)

2011-01-14

 

一、本论的制造和传译

  弥勒、唯识宗的初祖,其生平事迹大小乘经典记载颇多。在《上生兜率天经》称弥勒诞生于波罗捺国却波利村婆婆利大婆罗门家。《华严经、八法界品》以弥勒为善财童子所参的第五十二位善知识。大小乘经典共同认为:弥勒将来继承释迦在娑婆世界成佛,现居兜内院,为一生补处菩萨。根据《大唐西域记》卷七说:昔者如来在王舍城告诸比丘:当来之世,此瞻部洲,土地平正,人寿八万岁,有婆罗门子慈氏者……当舍家成正觉,广为众生三会说法……度我遗法之徒,然后乃化同缘善友,是时慈氏菩萨闻佛此说,徒座而起白佛言:愿我作彼慈氏世尊。如来告曰:如汝所言,当证此果。如上所说,皆汝教化之仪也。弥勒、梵言梅咀利耶的讹译。梵言梅咀利耶,此翻慈氏。婆罗门十八姓之一。

  弥勒说《瑜伽师地论》的过程。依《无著传》记载:无著因不满于所证的小乘空观,入定上升兜率,从弥勒处学习大乘空观,终于大悟,冰释多年的疑窦。此后无著决心宏扬大乘。为了取信于人,又请弥勒下降于印度阿逾陀国,演说《瑜伽师地论》,每夜开讲,连续四个月。在讲说时,唯无著可以见到菩萨,他人只能听到声音。由于弥勒的亲自演说,瑜伽思想在印度很快地流传开了。

  关于弥勒的著作,汉地传说有五部,除了《瑜伽师地论》外,还有《大乘庄严经论颂》、《辩中边论颂》、《分别瑜伽论》、《金刚般若论》,其中以瑜伽师地论最为重要。

  《瑜伽师地论》是玄奘法师于贞观二十一年(六四七)至二十二年(六四八)间,在东都弘福寺翻译的。在玄奘以前翻译此论的共有三家:1、北京昙无忏,于公无四一四年到四二一年间,译出《菩萨地持经》十卷,《菩萨戒本》一卷。

  2、刘宗求那跋摩,于公元四三一年,译有《菩萨善戒经》九卷。

  这二种译本,都没有出乎唐译菩萨地的范围。

  3、梁真谛、于公元五五七年至五六九年间,译有《决定藏论》三卷,是唐译五识身相应地、意地的异译。

与奘译相比,这几种译本,不但内容不完整,且文字也晦涩难读。

二、内容提要

  本论的组织,共有五分:

  1、本地分,一卷至五十卷。

  2、摄抉择分,五十一卷至八十卷。

  3、摄释分,八十一卷至八十二卷。

  4、摄异门分,八十三卷至八十四卷。

  5、摄事分,八十五卷至一百卷。

  五分的内容及其相互关系。欧阳竟无在《瑜伽师地论》说:云何瑜伽五分耶?三乘根本有十七地以为宗要。摄文义尽曰本地分;释地中不尽要义曰抉择分;释地中诸经说解仪则曰摄释分;释地中诸经名义别异曰异门分;释地中三藏众要事义曰摄事分。初一是论,故称地论;后四为释,释不名地,摄故名分,曰瑜伽五分。

  这是说:《瑜伽师地论》的五分,以本地分为一论中心所在,其余四分只是本地分的补充说明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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